根据共享航次计划调查资料汇交工作安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享航次计划调查资料管理与共享服务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结题项目资料汇交与审查工作。请首席科学家按照 《共享航次计划调查资料汇交方案(试行)》及其附件要求,组织搭载项目尽快完成共享航次计划调查资料整理、质控和内审工作,并于2021年9月20日之前将通过质量内审的资料向资料中心汇交。汇交说明如下:
(1)航次报告
通过航次报告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
(2)元数据和实体数据
通过在线汇交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如果汇交数据量超过100MB,在线填写汇交信息后,参考页面说明选择汇交方式,可以通过FTP上传,也可以单独通过硬盘或光盘汇交。
(3)其它资料汇交
参考实体数据汇交方式,通过在线汇交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
(4)延缓汇交申请
如需延缓汇交的资料,须填写《共享航次计划调查资料延缓汇交申请表》,说明延缓汇交事由,明确资料延缓汇交时间,并于2021年9月20日之前提交至资料中心。
(5)汇交规范和操作说明
相关规范性文档和在线汇交系统使用说明可在资料中心官网下载。在线汇交系统今年首次上线,功能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在汇交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功能修改建议,可随时与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资料中心负责对汇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质量审查。对于通过审查的资料,资料中心在收到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向首席科学家开具资料汇交回执。未通过审查的资料,由首席科学家和搭载项目负责人根据反馈的意见继续进行修订和质控,直至通过审查。资料审查进展信息会及时在资料中心官网上发布。
感谢您对资料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对资料汇交工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与资料中心联系。
联系人信息:
(1)资料汇交
贾贞 nsfcodc@fio.org.cn 0532-88962091
(2)系统技术支持
宋转玲 nsfcodc_systemsupport@fio.org.cn 0532-889620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岛海洋科学资料共享服务中心
2021年07月21日
汇交相关联系人如有变化,请及时反馈告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谢谢!